12 9月, 2009

扁案一審宣判-Sep06

前陣子的水災跟閣揆總辭的新聞
讓我都幾乎忘了阿扁
今天下午台北地院宣判
果不其然
扁珍夫婦都被判處無期徒刑
只有陳鎮慧全身而退
這該是最近繼孫道存被士林執行處要求十天內償還1億外
重新拾回司法正義的判例

陳水扁: 無期徒刑, 褫奪公權終身, 併科罰金2億元
吳淑珍: 無期徒刑, 褫奪公權終身, 併科罰金3億元
陳致中: 徒刑2年6個月, 併科罰金1.5億元
黃睿靚: 徒刑1年8個月, 併科罰金1.5億元, 得以緩刑5年, 併科罰金2億元
馬永成: 徒刑20年, 褫奪公權10年
林德訓: 徒刑16年, 褫奪公權6年
吳景茂: 徒刑2年, 得以緩刑5年
陳俊英: 徒刑2年, 得以緩刑5年
蔡銘傑: 徒刑2年, 褫奪公權1年, 得以緩刑5年
李界木: 徒刑6年, 褫奪公權3年
蔡銘哲: 徒刑2年2個月, 得以緩刑5年
郭銓慶: 徒刑3個月
陳鎮慧: 免刑

雖然說阿扁一定會上訴
可是我覺得這個案子審理的速度一定不會慢 也慢不下來
畢竟整個台灣 甚至是整個亞洲都在關心
就算法官想怠惰 我們的媒體也不會爭一隻眼閉一隻眼

希望這些貪汙犯的刑罰
可以真正杜絕以後公務員想貪污的念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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